为进一步提升普通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生,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
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
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全县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保障安全畅通的总体要求下,对全县国省道路限速
测速设备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限速通告如下:
一、G503国道测速设备限速值调整为80KM/h。
(一)东县界(K246公里)——民字(K270公里+300米)全程24.3公里,为连续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为80KM/h。
1、东县界(K246公里)——让字派出所门前 (G503国道256KM+100M)全程10.1公里,双向区
间测速,限速值为80KM/h。
2、让字派出所门前 (G503国道256KM+100M)——陶字村(K263公里+21米)全程6.92公里,
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为80KM/h。
3、陶字村(K263公里+21米)——民字 (G503国道270KM+300M)全程7.28公里,双向区间测
速,限速值为80KM/h。
(二)后鸣村路口(K280公里+900米)——小松字村路口(K323公里+304米)全程42.4公里,为
连续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为80KM/h。
1、后鸣村路口(K280公里+900米)——男字村(K287公里+500米)全程6.6公里,双向区间测
速,限速值为80KM/h。
2、男字村(K287公里+695米)——才字乡粮库路口 (G503国道294KM+800M)全程7.2公里,
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为80KM/h。
3、才字乡粮库路口 (G503国道294KM+800M)——表字村(K312公里+115米)全程17.4公里,
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为80KM/h。
4、表字村(K312公里+115米)——松字村路口(K323公里+304米)全程11.2公里,双向区间
测速,限速值为80KM/h。
二、 G232国道测速设备限速值调整为70KM/h。
(一)南县界(K670公里+300米)——牙四公路南转盘(K639公里+400米)全程31公里,为连
续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为70KM/h。
1、南县界(K670公里+300米)——安字镇渭字村北 (G232国道662KM+500M)全程7.8公里,
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为70KM/h。
2、安字镇渭字村北 (G232国道662KM+500M)——安字镇(K652公里+900米)全程9.6公里,
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为70KM/h。
3、安字镇(K652公里+900米)——赞字宏伟加油站北 (G232国道645KM+100M) 全程7.8公
里,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为70KM/h。
4、赞字宏伟加油站北 (G232国道645KM+100M)——牙四公路南转盘(K639公里+400米)全
程5.7公里,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为70KM/h。
5、归字单点测速设备(G232国道635KM+200M),限速值为70KM/h。
(二)东牙四路口(K631公里+400米)----署字村铁路桥北侧路口(K608公里+800米)全程22.6
公里,为连续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为70KM/h。
1、东牙四路口(K631公里+400米)——光字村北路口(G232国道620KM+500米)全程10.9公
里,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为70KM/h。
2、光字村北路口(G232国道620KM+500米)——署字村铁路桥北侧路口(K608公里+800米)
全程11.7公里,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为70KM/h。
三、S516省道测速设备限速值调整为70KM/h。
县城北新东方驾校路口(X118县道81公里+400米)---水字镇南出城三岔路口(X118县道69公里
+600米)全程11.8公里;为连续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为70KM/h。
1、县城北新东方驾校路口(X118县道81公里+400米)——亚麻厂商砼站南 (S516省道75KM+10
0M)全程6.3公里,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为70KM/h。
2、亚麻厂商砼站南 (S516省道75KM+100M)——水字镇南出城三岔路口(X118县道69公里+600
米)全程 5.5公里,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为70KM/h。
3、阳字单点测速设备(S516省道66KM+900M),限速值为70KM/h。
四、县乡公路测速路段,限速值为60KM/h。
1、所字(X139县道66KM+400M)---建字(X139县道73KM+900M)双向区间测速,限速值为
60KM/h。
2、称字单点测速设备(Y002乾余线7KM+105M),限速值为60KM/h。
3、君字单点测速设备(Y001洁所线7KM+200M),限速值为60KM/h。
4、令字单点测速设备(Y001洁所线22KM+400M),限速值为60KM/h。
5、左字单点测速设备(X139县道48KM+200M),限速值为60KM/h。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8月2日为公示期。8月3日以上所有道路测速设备全部启用。请广大机动车驾
驶员和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乾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7月27日
终审:金福才 林寒冬
编审:侯艳玉
编辑:孙利聪
图文:乾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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