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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整治乾安县城区沿街商铺遮挡窗口的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通告

时间:2022-09-30 17:41:45 来源:乾安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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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吸取9.28长春火灾教训,提高我县沿街商铺消防安全等级,确保在发生火灾等其他灾害时有效保证被困人员逃生,进一步打造整洁优美、安全和谐的城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决定对县城区内沿街商铺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乾安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主、次街路及巷道设置在门头牌匾遮挡二楼及以上楼窗影响城市整体形象,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商业牌匾。

二、整治类型

(一)对在外窗或阳台安装影响逃生的防盗窗及广告牌匾设施,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易于内部开启装置的,责令立即整改拆除;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强制整改拆除。

(二)拆除破损破旧、无主废弃,且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导致火灾快速蔓延的广告牌匾、指示牌匾等标识标牌。

三、整改方法与时限

(一)自行整改阶段(2022年10月1日—10月7日)

由经营性场所户外广告、牌匾设施产权单位和广告经营单位,按照要求自行整改拆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0月8日—10月18日)

凡逾期未自行整改的,由城市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四、整治标准

(一)营业性场所应确保场所二楼和二楼以上外窗不被户外广告牌和牌匾遮挡,如确实拆除不了的应确保有与对应窗户和阳台面积一致,便于从窗口和阳台内部开启的措施。

(二)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乾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30日

终审:穆建坤 林寒冬

编审:侯艳玉

编辑:刘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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