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乾安县公安局自2022年6月2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公安机关聚焦任务所需、形势所需、群众所需,坚持以打开路、打治结合、打防并举、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精准研判、同步发力,破获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打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力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扩大“百日行动”战果,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征集各类违法犯罪线索。
一、举报内容
(一)涉黑涉恶、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及电话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制造、贩卖毒品和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醉驾、酒驾、毒驾、飙车等危害公共安全及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类违法犯罪行为;
(八)校内外勾结霸凌中小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利用互联网串联、煽动、非法聚集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通过互联网散布谣言、有害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破坏生态、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及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三)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提供线索者的真实姓名、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等严格保密。
(二)请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量详细,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或参与违法犯罪的嫌疑人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24小时)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单位、组织,积极检举揭发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实行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对举报人、控告人威胁、报复的,将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我们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乾安县公安局
2022年8月9日
END
终审:穆建坤 林寒冬
编审:侯艳玉
编辑:刘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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