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和吉林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防止各地、各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与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政策相悖现象,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特设立投诉电话:0438-8256919。
“九不准”的具体要求是:
(一)不准随意将限制出行的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扩大到其他地区;
(二)不准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强制劝返、隔离等限制措施;
(三)不准随意延长中、高风险地区管控时间;
(四)不准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
(五)不准随意延长风险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
(六)不准随意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急危重症和需要规律性诊疗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七)不准对符合条件离校返乡的高校学生采取隔离等措施;
(八)不准随意设置防疫检查点,限制符合条件的客、货车司乘人员通行;
(九)不准随意关闭低风险地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场所。
投诉提示:投诉人应如实反映问题,并对投诉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投诉人应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及回复;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法保护投诉人的相关信息。
乾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