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广播电视台
  • 客户端下载

注意了!这些违反疫情防控典型案例,警钟长鸣!

时间:2022-04-14 08:50:13 来源:珲春融媒

分享到:

近期,各级检察机关陆续公布了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一些违法犯罪活动涉及多行业、多领域,具体行为呈现不同特点,有的危害后果和情节较为严重。在当前特别是国际疫情迅猛发展、国内疫情多点暴发的形势下,能否严格落实机场、边境口岸等重点区域,环境消杀、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核酸检测、封控管理等重点环节的防控措施,直接关系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能否实现。典型案例的发布,有效捍卫了人民群众来之不易的战“疫”成果,进一步筑牢守护群众健康安全坚固防线。


      案例一、山东进口冷链食品存储、运输、销售过程中伪造核酸检测报告


      山东省济南市一家经营进口冷冻肉类产品销售业务的公司和一家储存进口冷冻肉类产品的仓库,因违反防疫规定要求,伪造核酸检测报告、进行冷链肉制品的入库、出库操作,冷冻肉外包装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风险。2021年3月5日,检方对某某公司、李某甲、李某乙、陈某某、李某丙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向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6月4日,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李某甲等人七个月至十个月有期徒刑,判处某某公司罚金五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案例二、疫情期间企业擅自违规生产


      2022年3月14日,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在排查至工业区时发现某设备有限公司未按照深圳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核查,该企业不属于城市保障型企业,其生产经营行为违反了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下称《通告》)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当即向企业负责人及员工详细宣讲了《通告》有关政策内容,要求其按照深圳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对方态度恶劣,仍拒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办对该企业作出临时暂停处理。


      案例三、 大连一企业违反防疫规定造成疫情扩散:被罚80万,3人获刑


      2022年1月7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大连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人付某浩、张某勇、付某军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以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单位大连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判处付某浩等三名被告人三年三个月到四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被告人虚增、篡改备案作业人员名单,在搬运作业中,该公司违反全程规范防护的要求,对作业人员疏于监管,致使作业人员存在未按要求佩戴隔离面罩、防护服外套棉衣、穿着防护服就餐、在作业船上喝水等多项违规行为。


      案例四、 罚款1800余万元!福建省公布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2021年3月4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发现厦门蔚麟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蔚麟”)经营未进集中监管仓且未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冷冻食品。厦门汉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汉记”)明知厦门蔚麟进口冷冻食品尚未取得入厦通行码,仍为其提供贮存场所。厦门蔚麟委托某医学检验实验室对该柜货物其中一个批次产品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厦门蔚麟的总经理李某在接收到该份核酸检测报告后,将报告对应的单一批次修改为该柜货物全部15个批次。隔日,厦门蔚麟通过造假的报告,取得该柜货物对应的15个批次产品入厦通行码。厦门蔚麟在申请入厦通行码时填报虚假材料,且涉案食品数量多、货值金额大,涉案的部分食品的内包装经龙岩市疾控部门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021年11月中旬,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厦门蔚麟处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1871万余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厦门蔚麟法定代表人张某罚款15.3万元;将厦门蔚麟及法定代表人张某、主要负责人李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同时,没收厦门汉记违法所得,罚款13.5万元,对厦门汉记法定代表人林某罚款19.63万元,对厦门汉记主管人员林某罚款18.98万元。


      案例五、卫生公司消毒操作简化、防护服穿脱不规范、虚假填报消毒记录单       


      2021年7月10日,中国国际航空CA910航班在抵达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后,承接机场航空器消毒、保洁业务的公司,为了节约成本,要求尽量少用消毒剂,消毒工作作业时间、喷洒时间不足,机场保洁人员存在防护服穿脱、垃圾袋捆扎操作不规范、例行检查有人员漏检等原因,导致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未被第一时间发现,病毒进一步向社会传播。2021年8月9日,经江苏省公安厅指定管辖,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先后对某某卫生公司、某某环境公司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措施。11月22日,侦查机关以犯罪嫌疑人缪某某、汪某某、杨某某、凌某某、张某某、唐某某等6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提请批准逮捕。12月11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缪某某等5人批准逮捕,对因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vTAK648OrOKrBVNElYdCQ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