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养我小,我养你老”。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定的义务。可就在最近,长岭县某村村民李某步履蹒跚地带着两份起诉状来到长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份是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另一份是向儿子索要暂存在其手中的8万元钱。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父子矛盾缘何事?
原来,李某今年已过古稀之年,李小某系李某之子,多年来对李某一直不闻不问,且未对李某提供任何经济帮助,暂存在其手中的8万元钱也不愿归还给李某。老人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自己的烦心事。
在长岭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在详细了解李某的情况后,认为此事关系到群众的生活和家庭和睦,诉前调解可以更好、更快地解决矛盾解纷,便建议李某诉前调解。随后民事庭法官联系了李某所在大兴镇某村72岁的党支部书记张某进行调解。
“法院 村委会”诉前调解化心结
由于老人与大儿子之间积怨已久,调解工作刚开始便僵持。眼看年关将至,张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多次到李某和李小某家里,从情理道德、法律法规两个方面,对二人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先是引导他们充分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和委屈,帮忙评判双方在过去几十年中哪一方做法不妥,并明确地告诉李小某,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律责任,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不尽赡养义务的借口。最终,经张某多次上门调解,当事人的家庭矛盾逐渐化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自愿撤诉并放弃索要赡养费,李小某归还了8万元钱并保证以后会好好孝顺老人。
此次法院联动村委会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得益于诉源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下一步,长岭法院将继续协同各方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更快化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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