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对吉林省“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确定吉林省推荐15个集体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19名同志为“全国模范教师”候选对象,2名同志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02号)要求,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逐级推荐和评选,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审核,确定吉林省推荐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等15个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吉林大学于吉红等19名同志为“全国模范教师”候选对象,长春市南关区西五小学丁国君等2名同志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名单见附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现按规定面向全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19年8月7日至8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候选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监督举报电话:0431-82728995、88696466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 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
2.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
2019年8月7日
吉林省推荐15个单位和21人为候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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