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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4年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相关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4-05-28 14:24:23 来源:融汇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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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全县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松原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要求,本年度对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医疗保障待遇进行调整,为确保全县2024年度医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就做好新老政策衔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待遇政策

(一)参保资助范围及标准

特困人员全额资助380元;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员定额资助150元;因病纳入监测范围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临时性定额资助150元;

(二)调整动态参保政策

1、2024年集中缴费期(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后,新增的已参保缴费低收入人口,本年度不再资助,2025年参保时再按困难身份类别给予相应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待遇;

2、动态退出或困难身份变动的,已享受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待遇不调整,个人已缴纳的参保费用不退回。

(三)调整县外参保资助方式

1、省内(出松原市)参保的低收入人口(身份认定地为乾安的),由乾安县医保经办中心按规定标准落实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待遇;

2、跨省参保的,需由本人自愿申请,再由乾安县医保经办中心落实参保资助待遇。

二、医疗救助托底救助待遇政策

(一)调整托底救助人员范围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含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人口)及脱贫人口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居民医保不设待遇等待期,就医享受托底救助政策。未纳入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参加居民医保比照普通居民设置待遇等待期(90天),就医不再享受托底救助。

(二)调整就医地托底救助政策

在省内规范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托底救助,省外就医不再托底救助。

上述医疗救助托底救助待遇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终审:金福才 林寒冬

编审:侯艳玉

编辑:范佳玉

文字:乾安县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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