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推进防空警报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乾安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城区统一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6月6日(星期四)北京时间9时。
二、防空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时长3分钟(三长音)。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时长3分钟(十五遍连续急促短音)。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一长音)。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各单位、部门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乾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终审:金福才 林寒冬
编审:侯艳玉
编辑:范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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