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视点】降雪不降温 司法救助暖人心
时间:2021-12-02 16:22:17
来源:乾安县融媒体中心
近日,乾安县人民检察院高质高效办理了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经了解基本事实、详细调查核实、召开检察听证会等工作后,11月30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将2万元救助金发放到申请人手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猛参加活动。
窗外寒风凛凛,屋内暖意融融。“感谢党的政策,感谢检察院的关怀,困扰我心中多年的结儿今天总算打开了!”当检察官将存有司法救助金的银行卡交到救助申请人余字乡附余村邱某手上时,久违的笑容又重新浮现在他的脸上。
2016年12月,家住乾安县余字乡附余村的邱某被余字乡人民政府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部门借给其资金助其养羊脱贫。2017年9月4日夜,邱某价值约6万元的48只羊在自家院内被盗,经立案侦查后,案件至今未破。看到数万元损失无法挽回,邱某生活雪上加霜,身体及生活每况愈下。
乾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工作中了解到此情况后,主动告知其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建议其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救助。2021年9月27日,邱某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救助申请书。办案检察官及时对邱某因案致贫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先后组织了附余村的村委会委员及村民代表参加座谈会和公开听证会,根据座谈会和听证会意见,依照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决定对其给予司法救助,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附余村党支部书记吴国发说:“感谢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救助帮助我村村民,在这几年时间里,他们常来我村,通过和村民沟通交流,帮助村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这次还带来司法救助金,更好的帮助村民度过难关。”
检察官们希望被救助人员能早日调整好心态,医好疾病,尽快康复,并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为亲人和国家减轻负担。同时也希望乡政府和村委会对邱某的生活状况给予关注,依照国家的相关政策法律对其给予适当帮助,并协调社会力量对其进行救助,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终审:穆建坤 林寒冬
编审:侯艳玉
编辑:范佳玉
文字:李东阳
图片:宋岱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