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警示片——《生命没有假如》,该片还原了近年来发生在国省道、农村道路上几起典型事故经过,通过再现真实的事故现场、惨烈的画面,警示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敬畏规则,安全出行,让悲剧不再重演。 2018年06月20日16时30分许,董某驾驶无号牌农用三轮车,载3人,沿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樊村——青龙线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樊青线1km+300m弯道下坡路段时,车辆向右侧翻撞至道路右侧波形防撞护栏,造成驾驶员与2名乘车人当场死亡,1名乘车人受伤。
2016年4月12日19时30分左右,屈某驾驶无号牌自卸三轮汽车,载15人,由山西省运城市庙前镇下庄村上庄前往夏县县城,行驶至一下坡弯道处时,因操作不当刹车失灵车辆发生侧翻、滑行撞至路边护栏,造成4人死亡,12人受伤。
▲视频:“农用车”侧翻现场(视频来源网络)

▲图:“农用车”侧翻(图片来源网络)
2019年浙江省松门镇发生一起农用车侧翻事故,造成12人死亡、11人受伤。经初步调查,12日13时55分,一辆浙江号牌的农用车(变型拖拉机)违法搭载22人,行驶至台州温岭市松门镇甘岙山半山腰时侧翻,坠至路侧约3米深的山坡下,伤亡人员多为老年人。
首先,农用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农用车、货车等车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农业生产、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坐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
其次,农用车安全性能较差。农用车、货车等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 农用车、货车等车辆不得载人
农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对乘坐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只能用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我国法律也有明确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为了消除此类交通安全隐患,前郭交警一直采用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对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现象进行打击和查处,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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