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广播电视台
  • 客户端下载

乾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时间:2025-03-20 18:35:28 来源:乾安县融媒体中心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入推进交通环境集中整治,减少交通拥堵,消除交通乱象,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乾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3月19日起至5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

三、 整治内容

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现场执法和电子警察摄录等方式开展整治行动。

(一)机动车辆乱停,主要包括违停堵塞小区门口、进出通道、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机动车道、“僵尸车”、私人物品占用公共停车设施等违法行为。

(二)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私家车、出租车、大货车不礼让行人、占用机动车道违停、未悬挂号牌、使用过期临牌或使用伪造临牌、假牌套牌、压越实线、改型、加塞、连续变更多条车道、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妨碍安全驾驶(如驾车拨打电话、吸烟、驾车抱儿童或宠物)、飙车炸街等突出违法行为。

(三)大型车辆乱闯,主要包括渣土运输车、搅拌车、大货车闯禁行、闯红灯、超载超速、改型、不按规定喷涂扩大号、不盖苫布、污损号牌、遮挡号牌等突出违法行为。

(四)非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不按规定登记上牌、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法载人、加装音响及灯光改型,三四轮老年人代步车辆违法上路通行,外卖配送车辆乱穿乱行、驾车接打电话、遮挡扩大号、不粘贴扩大号等突出违法行为。

(五)行人突出违法,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等突出违法行为。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登记规定》等。

五、法律责任

(一)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及驾驶人,由乾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二)对拒绝、对抗和阻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通告自3月20日起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乾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3月20日

编辑:宋岱恒

初审:侯艳玉

复审:林寒冬

终审:金福才


免责声明:本中心账号发布的文字及图片除部分原创外其余摘自网络,其版权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若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将妥善处理。 0438-5175868


热门评论